English

海上案件事故突出治安秩序亟待加强

2001-02-20 来源:光明日报 陈宝华 我有话说

当前正值冬汛海洋渔业生产旺季,海上千帆竞驰,百舸争流,广大渔船民都盼望用辛勤的劳动从海洋中获取财富。然而,目前海上治安形势却不容乐观,因渔事纠纷引发的各类海上刑事、治安案件十分突出,尤其是跨地区、跨县(市)“打、砸、抢”和扣人、扣船、扣物事件多、影响大,海损事故、涉外事件也时有发生。据公安边防部门的不完全统计,2000年浙江省台州籍出海船舶因渔事纠纷而引发刑事、治安案件67起,发生治安灾害及海损事故55起,涉外事件6起,沉船17艘,烧毁船舶8艘,共死亡89人,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二千万元人民币。特别是进入冬汛以来,案件、事故更呈上升态势。

上述案件、事故主要有五个特点:一是海上斗殴不断,人员伤亡时有出现。67起海上案件中,大部分有斗殴行为发生。

二是故意撞沉、撞坏他人船舶多、损失大。造成重大损失的有18起,财物损失折合人民币71万元,并造成一人死亡,两艘船沉没。

三是因渔事纠纷引发的扣人、扣船、扣物案件突出。去年全年共发生扣押人质案件21起,扣押人质51人;扣船、扣物案件发生29起,扣押船舶2艘,扣押物品价值48.3万元(不含自愿抵押)

四是涉外事件增多,后果严重。6起涉外事件中,一艘船被撞沉,3名船员遇难,多名船员被境外警方拘留。如7月17日,浙岭渔23374号船被韩国大型双拖船掀翻沉没,3名船员遇难,财产损失一百多万元。

五是治安灾害事故频发、损失惨重。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有6起。如6月25日凌晨4时50分,浙三渔运193号船与浙象渔运070号船在三门六敖门头外发生碰撞,33名渔民落水,21人获救12人死亡;10月31日晚,浙临渔5269号船在回港途中沉没,船上9人全部遇难;11月1日下午,浙岭渔21015号船在回港途中沉没,船上8人,1人获救7人遇难。

分析原因,主要有四方面:一是船舶增多,马力增大,作业方式多样化,而海上渔业资源衰竭,作业海区缩小,渔场拥挤,事故概率升高,客观上造成海事纠纷增多。二是许多渔船民的安全意识、安全操作技能薄弱,加上为抢夺捕捞区域、急于赚回高额投资成本等心理支配,冒险作业现象不断。三是由于“先下手为强”、“船大为王、人多为霸”、“扣下财物就不吃亏”等观念在不少渔船民思想中根深蒂固,加上个别地方存在地方保护主义,致使海事纠纷发生后,往往施以撞船、殴打等暴力手段。四是绝大部分海上案件是跨县(市)、跨地区甚至跨省的,而且常常没有第三者,加上海上办案经费无固定来源,调查取证工作相当困难。

频频发生的案件事故严重干扰了海上正常的生产秩序,影响了海洋渔业经济的发展,并给广大渔船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害。对此,笔者呼吁各级政府和边防、水产等职能部门:

一要加强对海事委的领导。如台州市海事委自1992年成立以来,依靠自筹经费,主动协调各地水产、边防各部门,调处跨县(市、区)海上疑难纠纷案件282起,经济赔偿标的2500余万元,促进了海上治安的稳定。同时沿海各县(市)及乡镇,也相应成立海事纠纷调解组织,及时调处海上纠纷。二要加大对海上的治安综合治理力度。克服地方保护主义,共同严厉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,并认真落实创建平安渔场等措施,共同维护海上治安秩序。三要加强对广大渔船民的技能培训和安全、法制教育,以提高技术水平和安全、法制意识。四要加大对海上执法经费的投入,保证海上治安巡逻、船舶检查和接处警等工作的落实,及时查处案件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